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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司法局简介
一、单位概况:
乐清市司法局组建于1982年10月,为科级行政管理机关,机关内设办公室、政治工作科、法制宣传教育科(普法办)、基层工作管理科、法律服务管理科、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辖1个法律援助中心、1个公证处。现有干部职工50名(含后勤服务人员),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二、办公地点:乐清市北大街242号
通讯地址:乐清市北大街242号
办公电话:0577-62555161
三、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受委托组织起草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与普法教育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指导全市各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全市“1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开展全市的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全市律师、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和监督公证机构、公证业务活动;综合管理社会中介法律服务市场。
(五)负责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业务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做好律师、公证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聘任工作;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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